(如何辦理)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專項法律意見書
發布時間:2024-11-15
(如何辦理)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專項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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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意見書聲明事項應當載明:“本所及經辦律師依據《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嚴格履行了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保證本法律意見所認定的事實真實、準確、完整,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合法、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證券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p>
(二)法律意見書正文應當載明相關事實材料、查驗原則、查驗方式、查驗內容、查驗過程、查驗結果、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結論性意見以及所涉及的必要文件資料等。
(三)法律意見書正文應當載明,如其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是否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法律意見書應當說明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配合律師事務所的專項核查工作。律師事務所應當將發現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隱匿、阻礙、故意遺漏等不配合情形如實描述。
(五)法律意見書應當對協會要求的查驗事項逐一發表明確的結論性意見,對查驗事項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真實有效給予明確說明,對結論性意見進行充分論證、分析并說明查驗過程,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發現”等含糊措辭。
(六)法律意見書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的有關規定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發生異常經營情形后是否符合登記要求進行重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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