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可全國開展業務的保險公估公司已取得銀保監備案完成的
發布時間:2024-11-16
轉讓可全國開展業務的保險公估公司已取得銀保監備案完成的
具體細節及價格請聯系中財企商集團 柏經理
保險公估機構經營保險公估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或者合伙人符合本規定要求,且出資資金自有、真實、合法,不得用銀行貸款及各種形式的非自有資金投資;
(二)根據業務發展規劃,具備日常經營和風險承擔所必需的營運資金,全國性機構營運資金為200萬元以上,區域性機構營運資金為100萬元以上;
(三)營運資金的托管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四)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不超出本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范圍;
(五)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符合有關規定;
(六)企業名稱符合本規定要求;
(七)董事長、執行董事和管理人員符合本規定的條件;
(八)有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治理結構和內控制度,商業模式科學合理可行;
(九)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
(十)有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業務、財務信息管理系統;
展開全文
其他新聞
- 2024年真實轉讓保險公估公司經驗范圍為全國范圍內 2024-11-16
- 2024年轉讓保險公估公司8名公估師已經完成銀保監備案 2024-11-16
- 2024年轉讓全國性保險經紀公司注冊地天津 2024-11-16
- 2024年求一個可以全國范圍內銷售保險的公司 2024-11-16
- 2024年國企股份合 作 2024-11-16
- 2024年地方國企業務合 作國企股份合 作 2024-11-16
- 2024年轉讓全國性保險公估公司新資訊 2024-11-16
- 2024年轉讓全國性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注冊流程介紹 2024-11-16
- 2024年轉讓省級保險代理公司申報材料 2024-11-16
- 2024年轉讓區域保險代理公司申報 202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