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真實轉讓保險公估公司經驗范圍為全國范圍內
發布時間:2024-11-16
2024年真實轉讓保險公估公司經驗范圍為全國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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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估機構在工商注冊登記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指定一家分支機構作為省級分支機構,負責辦理轄區內分支機構設立及備案、提交監管報告和報表等相關事宜,并負責管理其他分支機構。
保險公估機構分支機構包括分公司、營業部。
第十八條 保險公估機構新設分支機構經營保險公估業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保險公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近1年內沒有受到刑罰或者重大xingzhengchufa;
(二)保險公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因涉嫌違法犯罪正接受有關部門調查;
(三)近2年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存在運營未滿1年退出市場的情形;
(四)具備完善的分支機構管理制度;
(五)新設分支機構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業務財務信息系統,以及與經營業務相匹配的其它設施;
(六)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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